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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2 1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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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由所在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外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1)大学外语考试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
小语种:日语过国家四级或国际二级、俄语过国家四级。
*注:直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适当位置如实填写本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外语情况。
二、申请专业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术型和专业型招生专业(除教育管理、旅游管理专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及六盘水联合培养项目)均可接收推免生。
2、我校教育学、心理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共6个一级学科可接受直博生(具体专业及招生导师见附件一)。
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学习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
注:以上招生专业如有变化,以辽宁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公布的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推免生:《辽宁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见附件二)2份;
申请直博生:《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双面打印 见附件三)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政治审查表》(附件四)
6、体格检查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做常规体检即可,至少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7、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 份(见附件五);《辽宁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见附件六)。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课题,以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1)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工作流程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9日前请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研招办转发的考生申报信息后,由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并在10月11日前将同意参加复试者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其来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需递交上述“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
2、10月18日前,各学院(中心)要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形式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复试后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复试成绩一同递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布“拟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拟录取通知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对其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通过初审后,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奖、助学金
推免硕士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一年级可参评我校特等学业奖学金。
直博生:入学即可享受博士助学金;一年级可获得学业奖学金1万元;其它年级奖励范围为70%,设三个等级:1.2万元、1万元、0.6万元,分别占获奖人数的20%、30%、50%。
六、其他
1、推免生和直博生所报专业须符合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4、学校将根据推免(直博)生的接收情况,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是否进行新一轮的接收工作。
5、本章程的解释权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渤海大学2020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2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考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
(二)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届时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zsxx.bhu.edu.cn/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1.我校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网上查询。复试地点:渤海大学。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学制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中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035101法律(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为2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按学年收取。学术型8000元/年,专业型8000—100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奖助政策
(1)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助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生奖学金、渤海大学校长奖学金。
(2)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管理类学科一志愿或调剂考生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其他学科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25%的,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8000元;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25%—50%的,一次性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
(3)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一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5000元;二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 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2000元;三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一次性享受金额为1000元。
(4)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原“985工程”、原“211工程”院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5000元。以上与其它奖励可以兼得。
(5)所有推免生不享受学生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正常享受。
八、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软件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其它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九、其他
1.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
2.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执行。
3.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渤海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使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推免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推免生资格。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招生专业详见《渤海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二)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我校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资格审查
申报我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一)《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电子版发至8612181@qq.com信箱);
(二)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五)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六)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本校学生只需提交《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他材料参照本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材料。
四、考生复试
推免生复试分为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不予录取(不含本数)。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研究生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
(二)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报省招办审核。
六、其他说明
(一)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等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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