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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2020 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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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16:59: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烟台大学 1998 年 5 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 年获得博士招
生资格。目前,拥有 1 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翻译、药学、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
机械、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涵盖文、理、工、法、农、医、
经济、管理、教育等 9 个学科门类。现已招收各类研究生 8000 多名,其中全日制 6700 余名,
目前在校各类研究生 2200 余名。
2020 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85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740 名,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约 110 名,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本年度上线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
和信息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录取的人
数为准。
2020 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及预计
招生计划为: 070300 化学 3 人;083600 生物工程 3 人;070700 海洋科学 2 人;083000 环境
科学与工程 2 人。
一、培养目标
烟台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
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
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我校建筑学(081300)专业不招收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三、报名须知
1.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
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
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
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的档案不需调到我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学习和非全日制学习两种,二者在招生考试中依
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方向的学
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在招生目录的“复试、加试科目及备注”中已注明,考生请根据
自身情况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学习形式。 2.定向与非定向情况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形式分成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
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的同
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可以不加试。
4.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
应的代码,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四、报名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 公 网 网 址 :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
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
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
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下载准考证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有效核验证明,未能按期提供证明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
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
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
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准考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
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起止时
间 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
认。
六、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三年。
七、学费、奖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和奖学金;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一)学费及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学校从 2014 年秋季学
期开始,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 6000 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农业硕士 10000 元/生·学年,法律硕士 15000 元/生·学年,
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土木水利专业 12000 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
翻译、药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10000 元/生·学年。
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烟台大学北校区就读,在北校区住宿,住宿费约 1000 元/学年。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 号)相关规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
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硕士生 20000 元/生。
2.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 100%,一等奖学金为 8000 元/生,二等奖学金 5000 元/生,
三等奖学金 3000 元/生。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 10000 元/生,奖励比例为 10%;二等学业奖学
金 6000 元/生,奖励比例为 20%;三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生,奖励比例为 40%。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 号)通知要求,自 2014 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
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生 6000 元/生·学年。
2.普通助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学校特设立研究生普通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
生 3600 元/生·学年。
(四)其他资助项目
1.优秀生源奖励基金
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来自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给予一次性奖励(985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烟台大学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5000 元;211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烟台大学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
学校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特设立烟台大
学研究生创新基金,此基金对研究生申请的研究项目予以适当资助,资助力度每项不低于 3000
元。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烟台大学 2020 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法学院共计招生108人(含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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