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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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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5:58:24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的有关精神,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⑶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

    5.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院汇总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后,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按照2018年统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与申诉渠道: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⑴在最后一学年中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⑵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⑶不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⑷身患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

4.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10-88803523,邮箱:yjs@n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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