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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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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4:10:29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大学2018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700人,其中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约3000名,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约700名,包括学术型八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十七个类别。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确切招生人数以2018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0人。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时还需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要求内容见广西大学2018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凡按国家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报考。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2.5年外,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2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1   13000
               法律(法学)   035102     13000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  待定 专业学位
                    法律(法学)      待定 专业学位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8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标注“待定”的,以。
三、奖助办法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为分别一等,70%,10000元;二等,30%,8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4、优质生源单项资助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2、211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可获一次性资金奖励。
5、其它单项奖学金
6、研究生“三助”项目
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报名费。广西区内报考点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8.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报名要求等相关事项请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广西教育厅民教处文件政策。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上网查询。
其余现场确认地点等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广西大学研究生招考公告。
五、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复试时间:2018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会有相应体检要求。
6.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调人事档案。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4.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传真:0771-3232827(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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